更新时间:2025-03-15 23:46:07
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常常会接触到各种商业广告、商品宣传单等。那么,这些是不是都属于合同法中的要约呢?其实不然!👀
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,它具有法律约束力。一旦对方接受,合同即成立。而要约邀请则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行为,比如广告宣传、商品目录等,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。📝
两者的区别在于:一是目的不同,要约是为了缔结合同,而要约邀请是吸引潜在客户;二是效力不同,要约有约束力,要约邀请则没有。🎯
例如,商家发布的促销海报只是邀请你来询问价格或购买,这叫要约邀请;而当你明确告诉商家“我愿意以这个价购买”时,这才是要约哦!🤝
了解这些概念有助于我们在日常交易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!🌟